全校教职工:
根据《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开展2024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定条件及说明
本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条件将参照2023年12月22日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《四川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基本条件(试行)》(川教〔2023〕128 号)中“第二章 基本条件”、“第四章 高等职业学校‘双师型’教师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初级‘双师型’教师的认定条件”;并按照《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详见附件)进行认定。
二、认定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4月 10日前,申请认定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的教师,填写《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),附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交至人事王老师处(联系电话:0838-8110267)。
(二)人事处材料审核
4月15 日前,人事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。
(三)二级学院审核
4月20 日前,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的专业素质、技术能力、实际教学工作及业绩条件进行审核,在《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》中提出审核意见后,连同申报材料报人事处。
(四)学校审定
5月10日前,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委员会(即学校党政联席会)根据人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认定。
(五)公示
人事处公示认定结果,全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三、其他说明
1.承担教学工作的非专任教师申报双师认定,一律按照所承担教学学科归口到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。
2.已获得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的人员本次不再参加。
附件1:德交院字〔2024〕15号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.pdf
附件1-2: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.doc
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
2024年3 月2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