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,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、公正,按照职称评审审批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,现对经学校相关 评审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(即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)。
任何部门(单位)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相关信 息或评审结果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 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职评办。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,职评办经核实 后上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,由其研究决定。
附件:德交院字〔2023〕13号-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(评审结果).doc
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
2023年3月21日